活络丹
【别名】:小活络丹、追风活络丹、小活络丸
【处方】:川乌(炮,去皮脐)6两,草乌(炮,去皮脐)6两,地龙(去土)6两,天南星(炮)6两,乳香(研)2两2钱,没药(研)2两2钱。
川乌
又名:乌头、五毒根
性味:辛、苦,热;有大毒。
功效:祛风除湿,温经止痛。用于风寒湿痹,关节疼痛,心腹冷痛,寒疝作痛,麻醉止痛。
草乌
又名:乌头、五毒根
性味:辛、苦,热;有大毒。
功效:祛风除湿,温经止痛。用于风寒湿痹,关节疼痛,心腹冷痛,寒疝作痛,麻醉止痛。
地龙
又名:蚯蚓、螼、螾、丘螾、蜿蟺、引无、附蚓、寒蚓、曲蟺、曲蟮、土龙、地龙子、土蟺、虫蟮
性味:味咸;性寒
功效:清势止痉;平肝熄风;通经活络;平喘利尿。主热病发热狂燥;惊痫抽搐;肝阳头痛;中风偏瘫;风湿痹痛;肺热喘咳;小便不通
天南星
又名:半夏精、鬼南星、虎膏、蛇芋、野芋头、蛇木芋、山苞米、蛇包谷、山棒子
性味:味苦;辛;性温;有毒
功效:祛风止痉;化痰散结。主中风痰壅;口眼歪任意;半身不遂;手足麻痹;风痰眩晕;癫闲;惊风;破伤风;咳嗽多痰;痈肿;瘰疬;跌打麻痹;毒蛇咬伤
乳香
又名:乳头香、塌香、马思答吉、天泽香、摩勒香、杜噜香、多伽罗香、浴香。
性味:味辛;苦;微温
功效:活血行气;通经止痛;消肿生肌。主心腹疼痛;风湿痹痛;经闭痛经;跌打瘀痛;痈疽肿毒;肠痈;疮溃不敛
没药
又名:末药。
性味:苦;平
功效:活血止痛;消肿生肌。主胸腹瘀痛;痛经;经闭;症瘕;跌打损伤;痈肿疮疡;肠痈;目赤肿痛
【制法】:上为细末,入研药和匀,酒面糊为丸,如梧桐子大。
【功能主治】:丈夫元脏气虚,妇人脾血久冷,诸般风邪湿毒之气,留滞经络,流注脚手,筋脉挛拳,或发赤肿,行步艰辛,腰腿沉重,脚心吊痛,及上冲腹胁膨胀,胸膈痞闷,不思饮食,冲心闷乱,及一切痛风走注,浑身疼痛。跌打损伤,瘀血停滞之疼痛。
【用法用量】:小活络丹[《全国中药成药处方集》(上海方)]、追风活络丹[《全国中药成药处方集》(哈尔滨方)]、小活络丸(《中医大辞典·方剂分册》)。
【各家论述】:1.《济阳纲目》:胆南星之辛烈,所以燥湿痰;二乌辛热,所以散寒湿;蚯蚓湿土所生,用之者何?《易》曰:方以类聚,欲其引星、乌直达湿痰所聚之处,所谓同气相求也。亦《内经》佐以所利,和以所宜之意。风邪注于肢节,久久则血脉凝聚不行,故用乳香、没药以消瘀血。
2.《成方便读》:川乌、草乌,直达病所,通行经络,散风邪,逐寒湿;而胆星即随其所到之处,建祛风豁痰之功;乳、没之芳香通络,活血行瘀;蚯蚓之蠕动善穿,用为引导;用酒丸酒下,虽欲其缓,而仍欲其行也。
【摘录】:《局方》卷一(吴直阁增诸家名方)
【病论】
细斟慢饮中药禁忌
有人认为中药有病治病,无病防身,没有副作用。这种想法很不正确。中药也有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,尤其是过敏反应。用药禁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。
1.配伍禁忌:前面“配伍”一节中曾原则地提到,在复方配伍中,有些药物应避免合用。《神农本草经》称这些药物之间的关系为“相恶”和“相反”。据《蜀本草》统计,《本经》所载药物中,相恶的有六十种,而相反的则有十八种。历代关于配伍禁忌的认识和发展,在古籍中说法并不一致。金元时期概括为“十九畏”和“十八反”,并编成歌诀,现将歌诀内容列举于下。
(1)十九畏:
硫黄畏朴硝,水银畏砒霜,狼毒畏密陀僧,巴豆畏牵牛,丁香畏郁金,川乌、草乌畏犀,牙硝畏三棱,官桂畏石脂,人参畏五灵脂。
(2)十八反:
甘草反甘遂、大戟、海藻、芫花;乌头反贝母、瓜萎、半夏、白蔹、白及;藜芦反人参、沙参、丹参、玄参、细辛、芍药。
此后的《本草纲目》及《药鉴》等书所记,略有出入,但不如十八反、十九畏歌那样普遍认可和传播习诵。
《神农本草经·序例》指出“勿用相恶、相反者”,“若有毒宜制,可用相畏、相杀者尔,勿合用也”。自宋代以后,将“相畏”关系也列为配伍禁忌,与“相恶”混淆不清。因此,“十九畏”的概念,与“配伍”一节中所谈的“七情”之一的“相畏”,涵义并不相同。
“十九畏”和“十八反”诸药,有一部分同实际应用有些出入,历代医家也有所论及,引古方为据,证明某些药物仍然可以合用。如感应丸中的巴豆与牵牛同用;甘遂半夏汤以甘草同甘遂并列;散肿溃坚汤、海藻玉壶汤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;十香返魂丹是将丁香、郁金同用;大活络丹乌头与犀角同用等等。现代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得不多,有些实验研究初步表明,如甘草、甘遂两种药合用时,毒性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甘草的用量比例,甘草的剂量若相等或大于甘遂,毒性较大;又如贝母和半夏分别与乌头配伍,未见明显的增强毒性。而细辛配伍藜芦,则可导致实验动物中毒死亡。由于对“十九畏”和“十八反”的研究,还有待进一步作较深入的实验和观察,并研究其机理,因此,目前应采取慎重态度。一般说来,对于其中一些药物,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,仍须避免盲目配合应用。
2.妊娠用药禁忌:某些药物具有损害胎元以致堕胎的副作用,所以应该作为妊娠禁忌的药物。根据药物对于胎元损害程度的不同,一般可分为禁用与慎用二类。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较强,或药性猛烈的药物,如巴豆、牵牛、大戟、斑蝥、商陆、麝香、三棱、莪术、水蛭、虻虫等;慎用的包括通经去瘀、行气破滞,以及辛热等药物,如桃仁、红花、大黄、枳实、附子、干姜、肉桂等。凡禁用的药物,绝对不能使用;慎用的药物,则可根据孕妇患病的情况,斟情使用。但没有特殊必要时,应尽量避免,以防发生事故。
3.服药时的饮食禁忌:禁忌简称食忌,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忌口。在古代文献上有常山忌葱;地黄、何首乌忌葱、蒜、萝卜,薄荷忌鳖肉;茯苓忌醋;鳖甲忌苋菜:以及蜜反生葱等记载。这说明服用某些药时不可同吃某些食物。另外,由于疾病的关系,在服药期间,凡属生冷、粘腻、腥臭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,都应根据需要予以避免。高烧患者还应忌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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