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九签【上上 丙壬】

天须还汝旧青毡 若更操修无倦已 源远流长庆自然 祖宗积德几多年

圣 意:天福善。产贵子。病者安。讼得理。名必得。仍得利。行人归。皆如意。

东坡解:善恶胚胎。由人自栽。修善暑泰。积恶者灾。

若能修持。福自天来。依旧荣华。自有安排。

碧仙注:积善之家。必有余庆。子孙众多。门户昌盛。好修福禄。前程顺意。

解 曰:此签。士人占之大吉。官员占之高擢。庶人占之终有发达。

讼得理。病易安。婚必成。名利遂。行人即回。

凡事如意。但要修心积善方好。不可着急也。

释 义:凡事多得遂意。此皆祖宗积德所致。

若果能顺理而行。去其欺害。则天之报施。决然不爽。

青毡者。旧物也。运乃失而复得。否而复泰也。

操修或作修为。

占 验:一士以文考黜。占此。下科竟复优等。应在四句。

又晋江王生。其祖父素世与考不利。即生日已。

府县试亦会。取结前。予而院考仍无名。

光绪。乙亥。将应院试。入庙祷祈。占此。自谓无望。

迨榜发。竟取进。因该生颇寒。欲做青衣。苦於无力不已。

转向亲朋借旧者。渐川(穿)至簪挂日。诸同案皆衣冠跄济。

而彼独穿旧青衣。始悟神示灵验异常。

故 事

(一)司马温公嗟困

宋。司马光。夏县人也。次子宝元初进士。累官端明殿学士。

嗟叹民困。上疏极言新法不便。哲宗初立。召拜左仆射。罢青苗法。

人谓元佑相(祖)业。有旋乾转坤之功。卒赠太师。封温公。諡文正。

(二)王孝先还妾赠金《太上感应篇》

王曾,字孝先。宋真宗咸平年间,由州县的推荐,到礼部去应试,所以居住在京师(河南开封)。

有一天,他经过甜水巷,听见有母女二人哀戚的哭声,因此向其邻居询问,邻居说:「她们家因拖欠官府钱四万枚(宋朝有铁钱、铜钱多种,铁钱值低而较多,铜钱价昂而奇缺),家里仅有一个女儿,卖给商人来偿公款,现在母女将离别甚远,恐怕以後再也没有见面的日子了。」

王曾知道事情原委後,告诉这位母亲说:「你的女儿可以卖给我,我往来为官,你们母女随时可以见上一面。」於是以原价给了她,要她偿还商人。并约定三日後,来带走她的女儿。

可是过了约定的日期,不见王曾来。母女到王曾所住的馆舍拜访,没想到王曾已经走了。这一年礼部

考试

以及殿试,王曾都得到第一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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